原标题:10亿元“生态礼包”落地宿迁 聚力打造“美丽蓝天”
近日,记者从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2026年至2028年,中央财政将累计安排1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宿迁“美丽蓝天”建设,目前首批6.3亿元补助资金已正式拨付到位。专项资金的落地,将为宿迁全域深化大气综合治理、持续擦亮蓝天生态底色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与强劲动能。
作为苏北重要中心城市,宿迁城市建成区发展空间相对集中,工业企业、施工工地布局环绕,长期面临大气污染治理难题,大气污染成为制约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档升级的关键瓶颈,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繁重且至关重要。据了解,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、科学化治理水平,2026年2月,生态环境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财政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的通知》,启动全国首批美丽蓝天项目申报工作,对江苏省3个地级市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支持。宿迁精准把握政策机遇,全力争取专项赋能。
“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‘美丽蓝天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,第一时间抢抓政策窗口,统筹调度、上下联动、协同攻坚,成功获批总额10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。”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李延松介绍,当前首批6.3亿元资金已拨付市财政,所有资金将专项用于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,精准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、生态治理能力全面升级。
据了解,宿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至2028年,立足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核心主线,锚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,系统谋划五大类274个重点治理项目,精准靶向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痛点、难点,全方位补齐生态治理短板。项目治理覆盖范围广、靶向性强,重点聚焦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、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、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、移动源与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核心领域。宿迁市坚持“技术最先进、效果最明显、价格最合理”原则,严格规范企业项目申报标准,确保治理项目精准落地、治理成效实打实。
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、保障项目高效推进,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,宿迁市建立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,持续健全管理制度、优化推进体系。宿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财政局联合编制《宿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管理规程》,目前该规程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优化完善后将正式印发实施。
“规程将全面覆盖项目申报、资金拨付、建设推进、竣工验收等全周期环节,筑牢制度化、规范化的项目管理屏障。”宿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胡敏表示,后续,市生态环境局、市财政局将紧密协同,紧盯项目建设时序、严把工程质量关口、强化专项资金监管,常态化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,确保项目提质增效、资金专款专用。
当前,宿迁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已全面铺开、有序推进。2026年度共排定实施重点项目68个,总投资5.9亿元,目前开工率达100%。其中27个项目已顺利完工,41个在建项目稳步推进,阶段性治理成效持续显现,为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稳步向好提供坚实项目支撑。
“接下来,我们将以专项资金落地、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,统筹联动发改、工信、交通运输、住建、城管、农业农村等多部门,一体推进能源结构优化、产业绿色转型、交通运输提质、面源污染管控等重点工作,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容量,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持续筑牢苏北生态屏障。”李延松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