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《意见》接受采访,回答记者提问。
关键词:原则
坚持“创新主导、改革为要、因地制宜、先立后破”
记者:《意见》提出坚持“创新主导、改革为要、因地制宜、先立后破”。应当如何理解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这4条原则?
答:《意见》提出这4条原则,是党中央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深刻把握,是针对实践探索中出现的脱离实际盲目布局和投资、一哄而上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、忽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、重发展轻改革等问题的纠偏。
实践中要始终坚持这4条原则,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走偏、不冒进、不泡沫化。
坚持创新主导,就是要把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逻辑起点。既要抓好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,又要抓好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。
坚持改革为要,就是要把改革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一招。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、科技体制等改革,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,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,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,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。
坚持因地制宜,就是要把立足资源禀赋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准则。我国幅员辽阔、各地情况千差万别,不同地区自然资源、产业基础、科技创新条件存在显著差异,发展新质生产力绝不能上下一般粗、搞同一种模式,绝不能同质化重复建设造成巨大资源浪费。《意见》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就是要引导大家科学理性、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,防止一哄而上、泡沫化。
坚持先立后破,就是要把新旧动能平稳接续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路径。发展新质生产力不只是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,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。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,不仅要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,还要处理好立与破的时序。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,该破的要在立起来的基础上坚决破,即等新动能成长稳固之后,再有序淘汰旧动能,避免经济断层、就业被动。
关键词:总要求
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、质态和业态等关系
记者:《意见》提出要“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、质态和业态、改革和发展、自主和开放的关系,统筹发展和安全”。实践中如何具体把握?
答:这是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的总要求,实践中要坚持辩证思维、系统观念,防止片面化、绝对化、一刀切。
一是统筹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。新质生产力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、科学政策支持,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、企业等微观主体不断创新。统筹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重点在政府有所为、有所不为上。有所为,就是要将工作重心放在优化市场环境、矫正市场失灵、规范竞争秩序等上。有所不为,就是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搞恶性招商引资、盲目“跟风”上项目、乱“烧钱”等。
二是统筹好质态和业态的关系。新质生产力具有高技术、高效能、高质量特征,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。质态是生产力的内在品质、发展质量,业态是生产力的外在表现形态、载体依托。统筹好质态和业态的关系,就是要将质优作为所有业态发展的导向,不能简单地将新质生产力等同于某些业态,推动未来产业、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联动发展,防止单兵突进。
三是统筹好改革和发展的关系。坚持改革和发展并举并重,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供给贯穿到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,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积极性创造性。
四是统筹好自主和开放的关系。吸引全球先进优质生产要素,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,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经济实力、自主创新能力,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。
五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。既要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,培育壮大新动能,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;又要前瞻研判技术伦理、数据安全、产业风险等各类隐患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、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,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。
关键词:创新
将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”作为五大任务之首
记者: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。《意见》部署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”的5项重点举措时有什么考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