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8日,《南京江北新区条例(草案)》提请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。据《南京日报》报道,这是江苏省首部针对国家级新区的省级专门立法,将以法治方式固化改革成果、破除发展堵点、完善制度供给,助力新区践行国家战略部署,高质量建设“三区一平台”,打造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现代化江北新主城。
南京江北新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,兼具国家级新区与中国(江苏)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“双区叠加”优势。自2015年获批以来,南京江北新区在体制创新、产业集聚、科技创新、开放合作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。随着高质量发展进入深水区,新区也面临着管理权限边界待进一步厘清、要素保障渠道待更加畅通、公共服务供给待优化均衡等现实课题。将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,用立法破解发展瓶颈,成为新区新一轮发展的迫切需求。
从草案内容来看,全文共10章71条,覆盖管理体制、规划建设、自主创新、产业发展、开放合作、生态宜居、保障措施七大板块,全方位勾勒出产业强区和现代化新主城的建设路径。
自主创新是江北新区的核心发展动力。草案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、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,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;推动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,布局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;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,加强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(江苏南京)等平台建设,深化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;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,在新材料、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、低空经济等领域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先行先试;建立与产业需求相衔接的人才制度,在签证、停居留、住房等方面提供便利,加大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力度。
产业发展方面,草案明确构建“传统产业升级+新兴产业培育+未来产业布局”的梯度产业体系:改造提升石化、钢铁等传统产业,培育壮大集成电路、生命健康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,前瞻布局类脑智能、原子级制造等未来产业;支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(含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)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,统筹规划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,推动生命健康前沿技术研发应用,发展高端装备制造、数字经济等产业;统筹推进江苏扬子江产业金融集聚区建设,发展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数字金融等新金融业态,培育发展耐心资本,引导投资基金集聚。
用好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“双区叠加”优势,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。草案聚焦制度型开放,提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推广市场化招商,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;完善企业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,支持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。同时,重点领域开放持续突破,例如支持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,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,推进海关通关智能化;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,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,打造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。
围绕生态宜居建设,草案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实施长江大保护,建立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机制,落实“双碳”目标,推广绿色建筑;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,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,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;创新办学、医疗卫生体制机制,加强公共法律服务,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。
值得关注的是,草案专门设置改革容错机制,明确改革创新中出现偏差失误、但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、符合改革方向且勤勉尽责的,可从轻、减轻或免予追究责任,为新区干部敢闯敢试、担当作为卸下“包袱”。